-
伴随海洋经济逐渐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1],海洋体育产业作为海洋经济和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类型。海洋体育指源于海洋而生成的体育文化,是人类对海洋本身的认识、利用和因海洋而创造出来的集竞技、健身、娱乐、休闲、冒险于一体的综合性体育文化活动[2]。海洋体育的独特魅力以及人们对休闲和健康的需求,促使我国海洋体育以及相关产业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人们对海洋体育的渴求和向往与海洋体育场馆设施的缺乏成为了海洋体育发展的主要矛盾。海洋体育场馆和设施作为海洋体育开展的载体,对其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海洋体育场馆作为体育产业的一部分,具有公益性和产业性的双重性质,不仅要为全民健身服务,还要接受市场经济的考验,尽管随着国家对体育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体育场馆建设由政府财政拨款逐渐向市场化的多元投资融资方向转变,但是从结果来看,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还是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和银行贷款,在吸纳资金、拓宽投资渠道方面并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
BOT模式作为国家性基础项目建设的常用投融资模式,已经运用到了我国各种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如深圳沙角B电厂、上海黄浦延安东路隧道等。同时BOT模式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的运作也日渐成熟,如以中体集团为主、融合多方面投资建成的武汉中奥广场,验证了BOT模式运用于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的可行性[3]。随着海洋产业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我国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官办民营企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基于此,本文通过对BOT投融资模式特点以及优越性进行分析,提出了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的BOT投融资模式。
-
1 海洋综合体育场馆的内涵
-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民间参与性较强,与单纯的以盈利为目的的民间私人海洋体育设施场馆有较为明显的区别,是具有公益性和盈利性双重性质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由于海洋体育的特性,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建设应该涵盖室内、室外以及海上等多元的体育设施和运动项目,集休闲渔业项目、沙滩体育休闲项目、海上体育娱乐项目、深海体育探险项目、海洋竞技观赏项目以及海洋疗养保健项目等于一体,同时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海水质地、海滩特性开发扩充新型海洋体育项目。在以人为本的宗旨下,在保证民众生命健康的前提下,让大众全方位地体验海洋体育的乐趣,达到健身强体、身心愉悦、丰富生活方式的目的。
-
2 BOT投融资模式的特点和优越性
-
2.1 BOT投融资模式的特点
-
传统的体育投资模式主要是通过政府财政投入、债务发放或政府贷款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民间机构和私营机构仅承担项目建设。随着中国体育管理和运行机制的深化改革,政府由主导地位转变为政府提供一定支持和项目审批,委托民间机构进行投资融资、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受委托的民间机构和特许人接受政府的监管和约束,逐渐形成建设—营运—转移的BOT ((Build-Operate-Transfer)投融资模式[4]。完整的过程就是,以政府和国内外私人机构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并允许其在这段时期内收回在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中的投入并取得一定的收益,在届期满后,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
图1 BOT基本运行过程
-
BOT模式具有政府干预和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特色。一方面,BOT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而其招标机制本身就属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BOT的责任主体实际上是私人机构,在获得项目产权的基础上,必然为本身获取利益而在运营和管理方面提高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BOT模式也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途径,尽管项目产权和承担者都属于私人机构,但是通过特许协议,政府可以通过招标、谈判等手段取得该项目的控制权,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作用。BOT投融资模式的这种特性符合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公益性和市场竞争性的双重特性。
-
2.2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中BOT模式的优越性
-
2.2.1 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
海洋体育的多元性使得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建设较普通体育场馆更加复杂和精细,首先要考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时的安全性,其次海洋体育包括室内、室外以及海上体育活动,体育设施的建设要满足多样性、多类型的要求,所以投入的资金也较普通体育场馆要多。应用BOT模式,则主要由私营部门投资、建设和运营,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在特约期满后,政府即可收回项目。
-
2.2.2 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
-
据调查了解,2012年海洋亚沙会举办过后,政府投资兴建的海洋体育场馆和设施,部分处于闲置状态,资源利用不充分,政府还要投资进行场馆维护和修整。而BOT模式是由承担项目的私人机构进行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和维护的,使得项目具有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在营运届满之前若能够收回投入并实现盈利,承担者必然加强场管的运行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政府部门也可以从中学习有效的管理和经营方式。
-
2.2.3 降低项目过程中的风险
-
对于投资人来说,投资风险和回报无疑是最重要的。传统模式的基础项目建设中,投资人要承担投资、融资、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管理和运营等多方面的资金风险,相比之下,BOT模式的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可以降低投资人的风险;另一方面,以前政府支持民间资本机构进行体育投资时,往往要提供政府保证,如为项目公司提供税收优惠、行政支持和建设用地等,这无疑给政府带来巨大的风险,项目工程中质量不过关、偷工减料,在经营过程中不愿花过多的费用用于场馆的更新和维护等等,很有可能使项目成为一个烂摊子,而在BOT模式中,政府签署特权协议,虽然在资金上没有占据优势,但是在管理层面具有监督权,如此便能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避免经营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降低政府的政治和经济风险。
-
2.2.4 提高海洋体育运动参与率
-
BOT模式下的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区别于纯盈利性质的场馆,具有公益性质。政府在项目发起至项目收回的整个过程中,通过特殊协议对场馆始终具有控制权,同时对项目承担机构在项目的建设、投资和融资过程中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这会大大降低人们在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内的消费费用。同时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建设,将极大地完善运动设施和项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对各类型海洋体育运动的参与需求,甚至实现一条龙式的海洋体育体验,这无疑会促进海洋体育运动的开展和推广。
-
3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BOT投融资模式的运作程序
-
3.1 确定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方案并报审批
-
项目的发起人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阐明方案设想,聘请海洋学专家、体育学专家及经济学家等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方面的论证并起草投融资的建议书,征求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相关行政部门审批。
-
3.2 设立SPV机构
-
项目发起人即政府首先设立特殊信托机构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2],将项目的拟建方案所有权转让给SPV,以确保有专业、专门的机构对项目进行招标、转让、回收,并且能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协调解决。
-
3.3 项目的招标和承担公司的选定
-
(1)前期准备段。对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技术参数、实施的可行性、实施中所要面对的问题、性质以及规模等进行详细的阐述,并且招标文件中应该描述出前期调查研究和项目勘察过程中的详细数据,以及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的类型和招标规则进行具体规定[3]。
-
(2)资格审查阶段。根据项目的规模、要求和类型,对有意投标的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公司的技术力量、类似项目经验、财政能力、海洋产业从事经验等为主要的评定指标。
-
(3)投标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司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应该对项目的各个过程进行详细的阐述。
-
(4)评标阶段。根据一套综合指标从中选出最优秀的投标者,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达到最优化。
-
(5)合同谈判阶段。与中标公司进行最终谈判,签署特许协议,该公司即为特许公司。特许协议的内容包括:特许权的生效和截止日期,项目技术和工程建设中材料的供应、税收、政府的优惠政策及转交期限等。
-
对于承担公司,应该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选择和评定:第一,公司的组织管理能力,包括团队的管理体系和质量、战略规划的可行性和适用性,以及协作能力等。第二,公司承担项目的专业能力,包括具备相关领域知识(海洋体育、海洋产业、工程建设等)、专业人员的技术素养、相关的专业人际网络资源,以及资源设备的可用性和实用性。第三,财务能力,包括项目建设的投资能力、中后期的融资能力、贷款偿还能力,以及后期资金收益能力。
-
3.4 场馆的设计和建设
-
项目承担公司要按照特许协议中规定的技术和时间要求,全权负责完成场馆的设计、原材料的采购、设备的引进和购买、工程的建造、监管和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场馆的设计和选址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突出海洋体育的特性,工程建造等其他方面的工作可由公司独立完成,也可分包给其他公司承担,期间,必须要有明确的合同保证。
-
3.5 场馆的经营
-
承担项目公司在特许权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制定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经营与海洋体育产业相关的内容,在政府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协议内容确定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消费价格,在满足场馆公益性的前提下,盈利资金全部归项目公司所有,但期间必须支付前期工程款项以及偿还建设过程中的债务。
-
3.6 场馆的移交
-
当BOT项目期满后,项目承担公司须按协议保证场馆质量和设备资源的完好度,将场馆的预留维护基金和经营管理权转移给项目的发起人——政府。
-
4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BOT投融资模式的基本框架
-
海洋体育场馆的建设是一个复杂繁琐的系统工程。其中不仅包括项目的发起人及项目承担公司,还包括场馆总承建方、分包商、下级分包商、建设原材料供应方、项目监理方、设备和器械提供方、投资方、融资方、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等。众多的当事方需要依赖一系列的合同来维持和调整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些合同关系构成了BOT模式的基本框架。当事方之间合作的有效性、可操作性以及协调性都关系到项目成功与否,更加关系到利益分配和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基础设施的建设涉及不同的法律框架和基本设计框架,具体到海洋综合场馆的BOT投融资模式基本框架,见图2。
-
图2 海洋体育场馆BOT融资模式框架图
-
5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BOT投融资模式的风险评估
-
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BOT投融资模式的风险分为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两种,本文主要针对商业风险中经济的收益率风险进行分析。
-
5.1 BOT投融资项目风险评估的依据
-
在BOT模式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不仅仅要做定性的风险识别,更应该进行定量分析,以得到有效的结果,预防和规避风险的产生,寻找减少甚至消除风险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优化投融资内在结构。项目投融资的风险评估和分析是建立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之上的,对其量化要表现在预期收益中。因此,根据BOT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运用项目现金的流量模型,对项目风险的预期收益率进行定量分析,进而对各个影响因素作出准确描述。
-
5.2 利用CAPM模型确定海洋体育综合场馆BOT投融资模式的风险收益率
-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CAPM)是在资产组合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现代金融市场价格理论的支柱,广泛应用于投资决策和公司理财领域,也是计算项目风险收益率的一种方法。
-
根据定焦模型,我们将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的CAPM模型定为:
-
其中E(ri)是海洋体育综合场馆i的预期回报率,rf是假设无风险投资的回报率,βim是[Beta系数],即海洋体育综合场馆i的系统性风险系数,E(rm)是资本市场m的预期市场平均投资回报率,E(rm)-rf是市场风险溢价,即预期市场回报率与无风险回报率之差。
-
资本的净现值是指一个项目预期实现的现金流入的现值与实施该项计划的现金支出的差额,通过资本的净现值可以表现出项目预期达到的收益是否大于资本的投入,因此可以评估项目投融资的可行性。资本净现值计算公式:
-
将公式合并得出
-
其中NPV是资本净现值,∑(CL-CO)t为海洋体育综合场馆第t年的现金流量,t为年数,因此当rf和rm不变的话,根据此计算公式可以得出,若NPV≥0,则认为是后期的收益率至少与前期的资金投入持平,项目有盈利空间,具有可行性;若NPV<0,说明该项目机会成本过高,风险太大,则不具有可行性。
-
6 海洋体育综合场馆BOT投融资模式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
6.1 场馆设计和建设的遵循原则
-
(1)场馆建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延伸服务圈人数至少达到10万人,交通便利性和人口稠密度达到一定标准。
-
(2)发展以海洋体育为基础的综合性运动为主,休闲渔业、沙滩体育娱乐、海上体育娱乐及室内游泳等项目优先规划。
-
(3)海洋体育场馆内体育设施和体育运动项目的设置要符合当地特色。
-
(4)场馆设施功能要多元化。
-
(5)适合各个年龄层次以及弱势群族使用。
-
6.2 增加项目移交前的监管
-
BOT模式是在特许协议生效后,场馆的经营即交由项目公司全权负责,所以在项目生效之后政府就会失去对项目的经营和监管权。但是在项目移交前政府和项目公司双方对项目均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些是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此外,还需要详细列出项目交接时对项目的评定和再检测等事项,以防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质量不过关,以及运营过程中对场地设施维护不利,致使移交后国家资产流失。
-
6.3 不可抗力的解决
-
不可抗力是在合同签署时未能充分进行合理准备,而且发生后又无法规避和克服的外力。由于海洋体育场馆的建设处于海滨地区,在建设或者营运过程中易出现不可抗力,发生时,项目承担公司应该及时向政府递交书面情况汇报,描述其发生的情况和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
6.4 提供优惠政策,聘请专业人士
-
在BOT投融资模式中,项目承担公司会承担更大的风险和投资压力,因此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价格制定不合理现象,对此,政府可在银行贷款、原材料供应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在特许协议中也应对经营价格进行严格约定。BOT投融资模式涉及多方面的当事方,立项后需要签订一系列的合约,更需要多方配合,因此难免会出现谈判周期长、操作复杂等问题,政府可以聘请专业公司和优秀BOT项目人才,争取谈判的主动性,加快项目进程,缩短建设周期。
-
7 基于BOT投融资模式的海洋体育综合场馆案例分析——以韩国釜山为例
-
1988年汉城奥运会之后,韩国政府便开始对后奥运时代大型场馆设施的利用和再开发的新理念、新思路进行探索。同时韩国政府提出了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建设福利型体育国家的目标,即通过对奥运会后的闲置场馆进行重新开发利用,调动国内民众体育活动的积极性。作为奥运会海上项目主场馆的釜山海上基地采取了BOT投融资模式,建设了釜山海洋综合体育场馆。
-
该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3万平方米,预算总投资高达2 860亿韩币。建设内容丰富,其中帆船基地,陆地上可以容纳450艘帆船停泊、贮存,海上有364个帆船泊位;游泳馆可以同时容纳上千人开展游泳、跳水项目,可以承办游泳和跳水比赛,观众坐席达到3 000左右;沙滩项目设有沙滩排球场地、沙滩足球场地、沙滩羽毛球场地等;潜泳水域配备有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专业的教练员和指导者;此外,还设置有健身中心、体适能中心等,总体延伸服务人数达到30万人。釜山海洋综合体育场馆的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由三星会社负责,并且获得了40年的特许经营权。
-
按照政府建设福利型国家的要求,该场馆的经营基本为会员制,会员申请时不需缴纳费用,分为年会员和月会员,按照运动项目和服务项目的不同,年费价格自100万至500万韩币不等,月费用价格自15万至40万不等。韩国釜山地区民众月收入在350万韩元左右,可见该定价完全符合广大居民的体育消费能力。
-
在项目规划之前,韩国政府针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周密的调查论证,并且结合当地群众的意愿以及当地特色进行项目设计,以保证未来的经营管理者能够依照政府和当地居民需求,事先进行规划设计,确保运营的有效性。同时采取两个阶段的辅助处理措施:第一阶段辅助先期规划、设计、可行性评估及委外营运招商等费用,完成第一阶段后,再检送相关材料申请第二阶段工程款辅助。例如,釜山地方政府给予政策优惠,鼓励采用新开源节流政策,提出多目标使用和多角度经营、策略性结盟以及跨部门计划整合等方法,不仅扩大了计划效益,而且提高了计划财务的自偿性。
-
BOT投融资模式的重要原则在于政府的最大审慎和民间机构的最大参与,其成功的关键在于通过互信互惠,建立政府与民间资本之间的协同合作关系,共同推展项目顺利进行。
-
参考文献
摘要
BOT投融资模式是目前较为常见且比较先进的投融资模式之一。基于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海滨休闲体育、海洋体育文化的背景,对BOT模式运用于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进行了探讨。认为该模式具有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项目过程中的风险、提高海洋体育运动参与率等优势。提出BOT投融资模式在海洋体育综合场馆建设中的运作程序、基本框架、风险评估,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旨在为我国海洋体育场馆建设提供参考。
Abstract
BO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 is one of the common and advanced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s at present.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setting of advocate to develop seashore leisure sports and marine sports culture from Chinese policymakers, discusses the the BOT mode applied in the comprehensive marine sports stadium construction. It is believed that this mode has some advantages in terms of reducing government’s financial burden, improving management efficiency, reducing risks during the project and improving marine sports participation rate. What is proposed in this article include the operation procedures, basic framework, risk assessment, as well as precautions during operation process of BOT investment and financing mode in the comprehensive marine sports stadium construction. This article is intended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marine stadiums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