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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世豪(1997—),男,湖北黄冈人,在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G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596(2023)02-006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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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contents

    摘要

    艾克森等归化球员代表国足的正式出场宣告了中国足球 “归化时代”的到来。有关研究应走出既有方法论的窠臼,在超实用主义的逻辑进路下运用整体的、发展的二元理性观来分析归化球员现象。随着国际足联归化新规的出台和金元足球热潮的褪去,新形势下归化的足球运动员应符合国家长远利益,并且认同中国和中华民族。有关部门应以一定的时间为周期,阶梯性地实施归化工作,由当前的非血缘归化为主、血缘归化为辅的模式向血缘归化为主、辅之以一定的高性价比非血缘归化的模式转型。

    Abstract

    Elkeson and other naturalized players on behalf of the Chinese national football team officially announced the arrival of the “naturalized era” of Chinese football. Relevant research should go out of the existing methodology and use the overall and developing dual rationality theory to analyze the phenomenon of naturalized players under the logical approach of super pragmatism.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FIFA Statues 2020 and the fading of money football boom, naturalized football player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should conform to the long-term interests of the country and identify with China and the Chinese nation. The relevant departments should carry out the naturalization policy step by step in a certain period of time, from the current mode of non-blood naturalization, supplemented by a certain degree of blood naturalization to the mode of blood naturalization, supplemented by certain cost-effective non-blood naturalization.

  • 2015 年的 《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 指出,“足球运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发展和振兴足球,对提高国民身体素质、丰富文化生活、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实现体育强国梦具有重要意义。”[1] 2018 年12月,中国足协确认,将积极推进优秀外籍球员的归化工作,中国足球归化大幕就此拉开[2]。2019年 1 月,随着入籍手续办理完成,侯永永成为中国足球首位归化球员(以下简称 “归化球员”)。同年12月,在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国对阵马尔代夫的比赛中,艾克森攻入了中国归化球员的首球,归化球员热度随即被引向了高潮。

  • 随着归化球员实践的不断推进,针对归化球员的相关研究也成为了学术富矿。研究主要聚焦于归化球员的综合性研究、正当性研究、必要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路径研究、影响研究等主题,而其中大多文献为涉及多种研究主题的综合类文献,纯粹的路径研究属凤毛麟角。然而,随着侯永永等9位球员的归化尘埃落定,舆论和学界关于归化球员必要性、可行性的争辩已属徒劳。尤其在后疫情时代,随着金元足球热潮褪去、国际足联归化新规出台,如何超越实用主义思维看待归化球员现象,而后 “量体裁衣”,冷静分析新形势下的归化进路是当前学界急需考量之题。

  • 1 球员归化的超实用主义分析

  • 1.1 为什么要超越实用主义?

  • 归化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移民法,意指自然人在出生国籍以外依据法律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3]。方法论是认识世界的前提,经梳理,学界在对归化球员研究的方法论使用上人言言殊:张大为、曹景川基于儒家义利观,探寻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下我国归化球员的诉求所在[4]; 戴志鹏、汤华运用马克斯·韦伯 “利益相关者”理论从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环境维度剖析了归化球员的现实困境[5]; 以林民望为代表的一系列研究者则运用经济学传统的 “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从民族主义角度理性考量了归化球员的 “落地难”问题并提出了政策选择[6]。前述分析手段大多是以一种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起点,或是从工具论视角出发来剖析归化球员现象,而纵观中国足球归化实践,体育总局和足协的归化政策在顶层设计上似乎也具有一定的工具主义色彩,这些方法总的来说都可归结为实用主义方法论。

  • 作为本体论的实用主义的内涵为 “所谓真理,即是对于经验的一种解释。如果解释得通,它就是真理,就对于我们有用。有用即真理。”[7] 而我们所说的方法论上的实用主义需与本体论的实用主义作出一定区分。实用主义无论是从科学、逻辑学、符号学还是认识论的原初语境上看,自其提出之时就具有方法论的意义[8]。通过文献分析,本文认为运用这种实用主义方法论分析归化球员现象导致了既有政策和研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仅从个体主义出发,过于关注微观、中观层面的归化现象,而未从整体宏观角度剖析; 二是追求即时、短期的效益指标,对归化行为缺乏历史长久性打算; 三是将归化球员工具化,不能很好地理性看待归化球员这一举动的行为价值。

  • 然而辩证地看待,实用主义方法论对归化现象的分析也有一定的独到之处。首先,当下的归化球员改革符合 “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观。其次,竞技体育虽不能一味追求结果,但最终还是要拿成绩说话。总之,对于实用主义方法论,应当在批判的基础上超越,扬弃地运用其来分析归化球员现象。

  • 1.2 从个体到整体———体育强国、民族复兴与治理现代化

  • 作为方法论的个体主义其基本特征在于以个体分析的优越性为注脚,要想恰如其分地运用个体主义分析方法,还需将其与其他方法论进行互动互补[9]。相对周延地运用个体主义解构归化现象,可以发现以下主体:代表决策机关的决策者、作为归化对象的归化球员、作为单一公民的球迷。我国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的权力亦源于我国全体公民,而每一个足球爱好者是公民的一部分,他们对于国足取得好成绩具有殷切期望。体育总局和足协又由理性的行政官员组成,这一群体面临着政绩考核和公众舆论的双重压力,中国男足的成绩不仅很大程度影响了公众对于体育总局和足协官员的社会评价,还关涉他们的阶段性政绩考核。出于对出成绩的快速追求,体育总局和足协力推归化政策的落实。而归化球员自身之所以愿意接受归化,也不外乎归化给其带来的经济收益和名望收益,最终他们需要通过自身的表现来说服球迷群体和决策机构。

  • 图1 公民(球迷)—体育总局、足协—归化球员关系示意图

  • 然而,个体主义方法论中 “经济人”的假设会过度放大个体利益在归化行为中的作用,这种假设将归化球员拆解为个人及其行为集合体的 “经济工具”而牺牲了集合体的结构信息和综合属性。整体主义与个体主义相对立,以整体视角来看,足球乃至整个体育运动都是国家、民族的群体象征。毛泽东有言 “国力苶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而 “体不坚实,则见兵而畏之,何有于命中,何有于致远?”[10] 这句话就反映出一种整体主义视角下的大体育观。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 “体育是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11] 足球作为当今世界第一运动,是一个国家的门面,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飞跃式发展举世喟叹,但足球运动所取得的成绩却远不及预期,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可以说归化球员工程的有效推进,事关体育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看,足球发展水平和竞技成绩的提升就是体育治理能力提高的表现和结果[12],而体育总局和足协放手归化的行为就是其努力提升体育治理能力的手段和方法。因此,归化政策的提出与落实,归化球员的入籍与出场,都是体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 1.3 从静止到运动———归化的可持续发展

  • 以实用主义来分析归化球员的另一弊端就是过于追求归化的即时效果,这反映出一种形而上学的静止观。以此观点忖度,现阶段归化的最直接目的就是冲击2022年卡塔尔世界杯。而若以进入卡塔尔世界杯正赛为短期目标,那么现阶段参考指标可以拟定为:国家队比赛成绩和归化球员比赛表现(主要为世界杯预选赛)。然而,从已经结束的世界杯亚洲区十二强赛来看,有5名归化球员出战的国足不仅依然未能出线,还在关键战中耻辱地输给了越南男足。而就目前代表国家队出战十二强赛的归化球员的表现来看,作为中超历史射手王的艾克森和昔日欧联杯射手榜排名第一的阿兰一球未进,不被看好的洛国富反倒打进一球。而作为中卫出战的蒋光太也状态平平,由他领衔的防线8场比赛已丢16球。从以上指标来看,现阶段归化球员的表现谈不上出彩。但是这种实用主义静止观的运用本身就有失偏颇,不仅片面,而且缺乏长远规划。

  • 实际上,冲击世界杯的短期目标与将归化球员作为一项国家工程,让他们为中国足球整体水平提高持续贡献力量的长远规划并不矛盾。此外,由于疫情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冲击,一味追求归化的短期效益会使归化工程面临周期性政策断裂的风险,造成一定的金融风险。从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的立场出发,应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归化现象。这就意味着对归化工程的谋划要稳扎稳打、从长计议。其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 就要求足球改革要 “将着眼长远与夯实基础相结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 年)》指出要 “坚持遵循规律,持续发展。有序推进,持之以恒。”这些都已经指明了归化工作的长期走向。

  • 2 新时期归化的新形势与新政策

  • 2.1 新形势:金元足球泡沫破裂

  • 过去十年堪称中国足球的金元时代,以房地产企业为主导的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以下称 “中超”)大踏步向前发展。2010 年 3 月 1 日,恒大集团宣布投入1亿元接手因 “假球风波”被罚入中甲的广州足球俱乐部,开启了中超的一个新纪元。10年间,恒大集团累计投入近150亿元人民币,换来了包括2个亚冠联赛冠军和8个中超冠军,大大小小奖杯拿了17座[13]。随后,绿地、华夏幸福、苏宁、佳兆业等企业纷纷入局,掀起金元足球高潮。巨额资本的进入吸引了众多高水平球员的到来,以巴西球员为甚。恒大率先引进高水平外援,2010年以创纪录的240万欧元引进了穆里奇,随后连续打破中超转会费纪录,先后以820万欧元和1500万欧元引进孔卡和高拉特。归化球员中的非血缘归化对象几乎都是清一色的高身价巴西外援,顺利归化此类球员的关键原因无一例外都是恒大的高投入。自中国足协尝试开放归化政策以来,恒大俱乐部在推进球员归化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不仅在 “为国养士”方面前后花费近9亿人民币,先后归化了艾克森、洛国富、阿兰、高拉特、蒋光太、费南多等巴西球员,而且还派出专项团队,办理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入籍手续,同时在国际足联、亚足联陆续完成了归化球员的参赛资格认证[14]

  • 然而,随着2019年底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华夏大地,加之国家在宏观政策上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大多数中超俱乐部母公司均遭受了经济上的重创。2020赛季中超冠军江苏足球俱乐部因母公司苏宁的债务问题宣布停止运营,曾获联赛冠军的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也宣布退出中超。而据凤凰网的统计调查,中超现有的16支球队中有11支都存在欠薪的情况[15]。退一步说,即使没有疫情,金元足球本身也是一种虚假繁荣。以广州足球俱乐部为例,由于不符合市场规律的高投入,在2015至2019年间,俱乐部连续5年处于亏损状态,亏损额分别为9.53亿元、8.12亿元、12.39 亿元、18.04 亿元、19.43 亿元[16]。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自身造血能力的中超俱乐部,大都是以牺牲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为代价,在收支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维持着表面的风光。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作为非血缘归化推手的恒大俱乐部,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债务问题而自顾不暇,很难再维持过去的 “为国养士”、为足协归化高水平外援 “买单”的情况。

  • 2.2 新政策:国际足联章程修改

  • 经济因素外,引人关注的还有近期修改的国际足联章程中涉及归化球员的规定。2020 年 9 月18日,第70届国际足联大会表决通过了国际足联章程修正案,大幅放宽了球员转换代表协会的限制。该修正案涉及球员身份转换的主要规定是:①在任何级别正式比赛(国际 A 级赛除外)中代表原协会出场,并在首次代表原协会的正式比赛出场时已拥有其所希望代表的协会所在国国籍; ②在任何级别正式比赛(国际 A 级赛除外)中代表原协会出场,并在首次代表原协会的正式比赛出场时未拥有其所希望代表的协会所在国国籍,但其最后一次代表原协会在正式比赛出场时不满21周岁; ③在国际 A 级正式比赛中代表原协会出场,并在首次正式比赛出场时已拥有其想要代表的协会所在国国籍,但其最后一次代表原协会在正式比赛出场时不满21周岁,且代表原协会出场国际 A 级赛总共不超过3场,且距离其最后一次代表原协会参加国际 A 级赛已超过3 年,且没有参加过世界杯或各大洲足联杯决赛圈比赛[17]

  • 解读上述新规需首先明确国籍和会籍的区别,享有我国国籍是指归化球员具有作为我国公民的法律资格。而根据 《身份管理适用规则》(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Application of the Statutes),会籍的概念是 “为国际足联下会员协会代表队参加比赛之资格”[18]。所以,在我国只承认单一国籍的前提下,归化球员取得相应的参赛会籍后便可光明正大地穿上中国国家足球队球衣。而本次修法的突出亮点增加了上述第2、3 款,即在非 A 级赛事中最后一次代表原协会出场的最大年龄限制(21岁)和在 A 级比赛中最大年龄限制(21岁)以及其他附随条件。可以看出国际足联本次修例的目的是对目前世界足坛的归化大潮给出回应,进而顺水推舟地放开政策。对于我国而言,此前参赛资格存疑的蒋光太、萧涛涛、侯永永等球员可以代表国足出战了。更为可喜的是,类似于原江苏队外援、转会费金额高达5000万的巴西前锋特谢拉这样曾代表过原会籍国参加过比赛的高水平外援现在也可以在取得中国国籍和参赛会籍后代表中国出战,但是此类球员代表我国出场的情况又较为复杂,将在后文详述。

  • 然而,章程中也明确规定,在新协会国家居住满5年的要求下,球员转会到隶属于另一个协会的俱乐部即被视为5年的连续居住期中断,需要重新计算。这样的话,已经取得国籍的高拉特由于在2019年通过租借方式前往巴西的帕尔梅拉斯俱乐部效力,他在中国境内的居住期只能重新计算,也就是说他只有在2023年才拥有代表国足参赛的会籍资格。然而由于广州俱乐部欠薪,高拉特已确认放弃中国国籍,将来也不可能再为中国出战。

  • 3 新形势与新政策下归化球员的进路

  • 3.1 超越实用主义思维认识归化现象

  • 前文已指出,当前我国的归化政策囿于实用主义,其集中表征是:归化价值个体化、归化球员工具化、成绩效益短视化。根据马克斯·韦伯的二元理性观,理性可以归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在韦伯的基础上发扬出一种技术理性观,按照他的分析体系,技术理性张扬势必导致价值理性的式微[19]。循此推之,从效果最大化的角度考虑,归化球员只是一种技术移民,卡塔尔、菲律宾等国聚天下之足球英才而用之的表象背后实际反映出一种国家间为了提升本国足球竞技水平和体育成绩而争夺 “稀缺技术”的态势。这种技术观念反映到我国归化政策上,导致形成 “有用就是真理”的归化观念。引进归化球员的目的是提高国足比赛成绩,所以技术理性归化观的出发点是没有问题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这种技术理性一定要同工具主义划等号呢? 答案是否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一种理性的张扬绝不意味着另一理性的衰落。技术理性不仅不排斥价值的融入,而且可以表现为工具与价值的二元统一[19]。技术理性展现为单向度的工具只是归化初期的阶段性产物,这是当今中国体育发展的需要也是一种偏失,为了纠偏,我们需要发掘归化行为的整体价值与长期价值,从而超越实用主义,辩证地看待归化现象,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结合来探索下一阶段我国归化球员的进路。

  • 基于现实成绩并结合新政策、新形势,当前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失去了房地产企业经济支持的归化工程如何维持? 归化球员对于当前沉寂的足坛意味着什么? 归化球员对我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有什么影响? 可以肯定的是,引入归化球员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中国足球乃至中国体育的长期发展,不能短视地仅以卡塔尔世界杯周期内的成绩来考核归化球员。对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卸下金元泡沫这一 “皇帝的新装”的中国足球,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实现体育强国梦、凝聚民族力量角度出发,应加大血缘归化力度。下一阶段的归化重点应由当前的非血缘归化为排头兵、辅以一定的血缘归化的模式向血缘归化为主、辅之以一定的高性价比的非血缘归化的模式转型。在国际足联新政的利好形势下,应当科学设计下一步的归化制度,优化归化路径。

  • 3.2 归化球员的原则

  • 3.2.1 认同中国和中华民族

  • 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 “中华民族 ”一词写进了宪法序言中,标志着我国所有民族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共同体。因此,归化球员入籍后不仅成为了宪法意义上的中国公民,而且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 “五个认同”原则完全适用于归化球员,在宏观认同层面,归化球员需要有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20]。 《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培养归化球员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就要提高归化球员对中国共产党和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中国足球协会入籍球员管理暂行规定》第20条也提出了相应要求,要求归化球员应能识国旗、认国徽、唱国歌。在已进行的世界杯预选赛中,艾克森等归化球员大声跟唱国歌的情景令海内外华夏同胞动容。另外,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也至关重要。五千年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归化球员应努力融入中华民族,加深对于中华文化的了解和感悟。华裔归化球员李可在比赛之余,游览雍和宫、扮演京剧武生形象就是一种令人欣喜的民族认同与文化认同行为。

  • 3.2.2 符合国家长远利益

  • 后续归化球员的核心原则应是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即归化与否应以能否服务于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以及中国体育事业发展为前提。前一阶段的归化中,部分试点俱乐部在没有经过充分论证的情况下实施了归化,导致拿到中国国籍的归化球员成了俱乐部 “内援”,根本没法代表国足出战。例如上海申花俱乐部的钱杰给,其已在 2012年代表加蓬参加了非洲杯(国际足联 A 级赛事)。又如山东泰山俱乐部的德尔加多,如不是本次修章,按照2018版的国际足联章程,已代表葡萄牙参加过 U19欧青赛和 U20世青赛的他本不可能再为中国出战。

  • 既然归化球员已是一种既定事实和全球趋势,那么我国归化应从长计议,符合国家长远利益。其一,充分考虑适龄归化球员。目前已归化的球员中,洛国富已34岁,阿兰与艾克森也已 33岁,下一阶段所归化的球员至少应保证能代表国足征战两个世界杯周期。其二,归化球员应形成自己的体系和风格,符合国字号足球队的技战术路线。国足一直为人诟病的一点就是自身风格的缺失。这与足协换届和教练频繁更换不无关系,卡马乔时期效法西班牙,佩兰时期又学法国,再到里皮时期全面引入意大利体系。反观近邻日本,在巴西归化球员的带动下,全面坚持 “走脚下”的传控体系,连续6届入围世界杯决赛圈。国足目前的非血缘归化球员大多来自巴西,从技战术、地缘、语言交流的角度考虑,国足不妨学习日本经验,坚持传控为主导的技术流足球,并且在进行非血缘归化时,应多考虑巴西以及与巴西足球流派相近的拉丁美洲的球员。

  • 3.3 血缘归化与非血缘归化相结合的二元进路

  • 3.3.1 阶梯性归化路径的总体设计

  •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 年)》指出,当前我国足球发展理念滞后,对足球价值和发展规律认识不足,急功近利思想较为严重。归化球员作为一项事关体育强国、民族复兴与治理现代化的长期工程,在推进政策落地时不能违背客观规律而幻想 “一口吃成胖子”,应该遵循循序渐进原则,避免盲目归化、批量归化、全体归化。在新形势下,失去了房地产企业资金支持的足协再难以维持目前的 “用钱买技术”的局面,应当以一定的时间为周期,次序性地进行阶梯归化[21]。从认同感和服务国家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由于血统原因,血缘归化球员对中国的认同感天生高于非血缘归化球员,而且从之前的经验来看,对非血缘球员进行归化往往需要更高额的经济代价。因此,在血统层面,应重点考虑具有华裔血统的血缘归化,在非血缘归化中,应重点考虑实力强、性价比高的球员; 在年龄层面,重点考虑年纪轻、潜力大的球员; 在认同感层面,重点考虑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中华文化的球员。后续的归化政策应与 《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 年)》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相衔接,从而有步骤、有层次地展开工作。我国当前处于归化的初期,这一阶段的特征表现为归化数量多,非血缘归化实力突出,在球队中占据主导地位。然而,从中长期来看,以后的归化工作应阶梯性递进展开。在中期,应形成血缘与非血缘归化并重的高质量归化局面; 而从长期角度来说,随着中国足球实力的不断提升,实力较强的本土球员会不断涌现,我国对非血缘归化的依赖会逐渐下降。所以在当前阶段,非血缘归化主线应该聚焦在年薪适当、水平恰当、年纪较轻的高性价比球员,最终形成血缘归化为主、非血缘归化为辅的成熟归化态势。

  • 图2 阶梯性归化示意图

  • 3.3.2 以血缘归化为主

  • 当下国际足坛乃至整个体坛的归化运动员大致可以划分为血缘型归化和非血缘归化两大类。我国初期归化的 9 名球员中,只有李可、侯永永、蒋光太具有华裔血统,李可虽已代表国足出战,但近况不佳,多次落选国足集训名单,而侯永永则尚不具备代表国足出战的能力,蒋光太则是在国际足联新章颁布后才具备相应出战资格的。不得不承认,短期内提升国足成绩所能倚靠的都是非血缘归化球员。现阶段国足实力羸弱导致归化势在必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当前非血缘归化模式会一直持续下去。首先,非血缘归化需要高额的经济报酬,在缺乏必要经济支撑的条件下,后续的非血缘归化将很难物色到实力超群的对象。其次,目前国内舆论对于非血缘归化球员 “雇佣军”身份一直都有质疑之声。虽有赞成者以法国为例,指出法国队夺得世界杯冠军班底的 23人大名单中,有15人具有非洲血统。然而,这些非裔球员自小成长于法国的足球青训系统,对法国的文化和生活具有高度认同感,是地地道道的 “法国人”。再次,一个老生常谈的理由是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倾14亿华夏子孙之力发展足球却还需借助归化力量实属无奈。况且,目前世界华裔总数大概为6000万人,其中不乏落脚于欧美等足球发达国家的华人同胞,因此华裔归化有着充分的选材面,此种情况下再归化非华裔球员有舍近求远之嫌。因此,从中长期目标来看,下一步的归化工作应以发掘华裔球员为主。

  • 在血缘的范围内,港澳台球员的归化也值得注意。由于国际足联是以各足协为会员的非政治性国际组织,港、澳、台足协的独立存在使得上述足协的球员不具有中国国家足球队的参赛会籍。但由于港澳台球员在宪法意义上本就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归化他们的天然优势就是没有重新入籍的烦恼。从政治意义上来看,港澳台球员若能顺利代表国足征战世界大赛,也具有维护祖国统一的象征意义。所以,从港澳台球员中优选 “爱国者”进行归化是开辟血缘归化 “新航道”的可行之计。已经转换会籍并代表国足出战的香港球员戴伟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实力不俗的他此前一直在英超狼队 U23梯队踢球,来到中超后便立即成为深足中场核心,适当归化此类球员无疑能为国足实力更上一层楼添砖加瓦。

  • 3.3.3 以非血缘归化为辅

  • 以血缘归化为主线并不是否认非血缘归化的作用,相反非血缘归化是我国足球运动持续发展的重要一环。在中长期层面,一个良性的归化系统应是由血缘归化为主轴,辅之以一定的高性价比的非血缘归化球员。当前,经历了疫情打击的中超俱乐部不可能再像前几年那样大把 “烧钱” 引进外援,而且,在2020年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足协公布了限薪政策,规定中超俱乐部年度支出不得超过6亿人民币,俱乐部外籍球员单赛季个人薪酬不得超过税前 300万欧元。新规出台后,诸多世界级外援同台竞技的局面恐怕会在中超联赛绝迹。但新政并不适用于已签订合同的外援,并且其中也存在一定的 “加薪”空间。相关规定指出,“如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具有经济价值的合同,应当事先通过其所属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申报。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合同。”[22] 联想到此前国际足联发布的归化球员新规,根据目的解释,此条文实际就是用于解决特谢拉等高薪归化球员的 “安家费”问题的特殊条款。该条款出台前,考虑到超凡的个人能力和实际在华居住时长已达5年年限,特谢拉成为非华裔球员中当仁不让的归化对象,因此该条款也被称为 “特谢拉条款”。综上所述,高水平非华裔外援归化之路并没有堵死,只不过是需要俱乐部、足协、第三方共同磋商后,再由足协拍板是否归化。与特谢拉类似的还有卡尔德克等球员,他们身价不菲,年薪要求远超300万欧元,在他们达到5年的 “归化监”后,能否成功归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前述 “特谢拉条款”能否真正得到运行和运行效果是否良好。

  • 此类超级外援归化成本高、流程复杂、利益博弈激烈,只能作为极少数的特例。非血缘归化本就是整个归化工程的支线,其主要应该聚焦在年薪适当、水平恰当、年纪较轻的高性价比外援。而且此类外援还应该已在中国职业联赛持续稳定参加比赛,在华居住时长已满5年或者行将满5年,认同中国主流价值观并对代表中国出战积极向往。 “青养计划”肇始于日本,后被卡塔尔效法。上世纪末,日本足校开始前往巴西 “淘金”,例如,三都主(原名亚历山大桑德罗·多斯桑托斯)就是在16岁时被带至日本,其后成为了日本2004年夺得亚洲杯的主力,并随日本队出战了2届世界杯。我国现有的一批年轻的非华裔外援最初来到中国时都非常年轻,如果在他们深入了解中国文化、具备中国足球情感的情况下进行归化,势必事半功倍。但无论是利用 “特谢拉条款”归化超级外援,还是开启中国版 “青养计划”提早培养年轻非华裔归化,都要慎之又慎,分类试点,逐步推进。

  • 4 结语

  • 归化球员可以增强我们国家队的整体实力,目前来看,在冲击世界杯的征程中,归化球员对目前孱弱的中国男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从长远角度看,国足不只要归化,更要规划,只有改革现有体制,做好顶层设计,踏实发展青训,才能在足球领域真正实现 “龙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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